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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风云!父母对子女的经济支持存在哪些必须规避的风险? | 家理律说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网址:http://www.ycjcbjls.com/   时间:2022-09-15 09: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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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无论是什么条件的家庭,都有这样的传统:给孩子经济上的支持。孩子成年以后,从上大学的费用,到结婚生子、买房买车,许多父母在长达数十年时间里,会将自身所积累的财富投资在孩子身上。

  父母们以爱的名义给予孩子经济支持,但可曾想过,这种经济支持有时候潜藏着巨大的风险!今天,家理律师来带大家梳理一下,究竟有哪些方面的风险需要规避:

  1

  短时间内挥霍

  以拆迁户为例,拆迁二字几乎可以与一夜暴富划上等号。

  拆迁暴富,就业心态产生了变化。父母变得游手好闲,吃喝嫖赌毒;成年子女突然间拥有大量财富,不想工作,不求上进,吃喝嫖赌毒;未成年子女厌学、比富、追求超过经济条件的奢侈生活。

  2

  财产混同

  赠与子女的财产,若未做好资产隔离,容易与婚后的其他财产发生混同,而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

  子女擅自将房产加名、抵押、变卖

  导致这种情况产生是由于房产的所有权与控制权发生了变化。父母赠与财产后,财产在法律上归子女所有。子女有权在房产登记上加名配偶,或者将房产用于抵押贷款、变卖等。

  4

  子女婚变分割

  父母在子女婚后赠与财产,未明确仅赠给子女个人时,所赠财产属于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时虽明确赠与子女个人,但受赠后若未做隔离,也易混同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5

  子女婚后债务影响

  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父母所赠财产,也应当用于偿还夫妻共同债务。

  6

  身故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1061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万一婚前财产多的那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身故,TA的遗产要被配偶、父母、子女第一顺位继承。若子女未成年,那么配偶作为子女监护人,会把子女那一份遗产也拿到手。

 

  站在父母的角度,给孩子经济支持存在着诸如以上的风险,那么,想要规避风险,正确的做法是什么呢?

  1

  避免一次性大额赠与

  分阶段、分步骤赠与,避免子女短时间内挥霍;在子女婚姻磨合期内,谨慎赠与。

  2

  签订赠与协议

  在子女婚后赠与大额财产的,建议签订赠与协议。赠与协议中明确仅赠给子女个人,是其个人财产,赠与无需征得赠与人和受赠人之外的第三人同意。

  3

  子女婚变分割

  为避免子女擅自将受赠的房产加名、抵押或变卖,可以在赠与子女房产时保留份额,或将房产再抵押登记给父母。

  4

  配合大额保单实现赠与目的

  父母作为投保人,为子女投保年金险,以保险年金形式实现对子女的资金支持。

  专注婚姻家事领域多年,家理律师见过太多财富外流的继承案件了。父母爱孩子,为孩子提供经济支持,但这种支持需要方法和技巧。如果实在不放心,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帮助您处理。

  站在案件外,我们不去谈论这笔钱谁该拿谁不该拿,只从法律的角度,我们为每个应该有利益的人去尽力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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