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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问题:父母能不能继承子女遗产?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网址:http://www.ycjcbjls.com/   时间:2022-10-11 17: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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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有可能发生在每个人身上,但是大多数人在面对遗产继承问题的时候都会有许多疑问。由于对继承法不了解,也没有相关的经验,再加之遗产继承涉及到的范围和人员比较广,并且和个人利益直接关联,所以很多时候遗产继承处理起来会比较复杂。在谁有继承权这个问题上,家庭内部就可能会发生争议。

生命是无法预测的,实际生活中,不仅有长辈先于晚辈去世的情况,也会出现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时候。那么如果女儿先于父母去世,父母对女儿的遗产有没有继承权呢?

在法定继承中,父母有权继承女儿的遗产,并且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去世的女儿有留下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而遗嘱中没有给父母留下遗产,那么父母就没有继承权。因为在遗产继承中,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遗产继承比例:
1、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数额相近。
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在处理遗产继承问题的时候需要考虑的问题比较多,很多时候要根据每个家庭内部的情况来进行定夺,而每个家庭情况的复杂程度也不同,继承人之间出现纠纷的时候,彼此之间要进行协商,已协商的结果来处理遗产也是可以的。必要的时候可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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